焦點速讀:吉林電力市場規則:調頻上限15元/MW、電能量0-1.5元/kWh!
11月10日,吉林省能源局發布《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試行4.0版)》(征求意見稿),其中《吉林省電力輔助服務(調頻)市場實施細則》、《吉林省現貨電能量市場交易實施細則》儲能相關內容更新。
(資料圖)
《吉林省電力輔助服務(調頻)市場實施細則》提到,并網發電單元投資建設配套儲能裝置的,經電力調度機構審核通過后作為聯合主體參與調頻市場;配套儲能滿足獨立儲能相關要求時,與并網發電單元協商一致后,可自愿按照吉林省有關規定轉為獨立儲能參與調頻市場。以分布式儲能單一類資源聚合的混合型虛擬電廠滿足相關要求的,按照獨立儲能要求參與調頻市場。
獨立儲能在現貨市場運行期間,申報參與調頻市場的獨立儲能不再參與現貨市場出清,日前充放電計劃為零。
調頻里程價格由低到高進行排序,當排序價格相同時,歷史綜合調頻性能系數kp大的優先中標;當排序價格與歷史綜合調頻性能系數kp均相同時,標準調頻容量大的優先中標。
最后一個中標的調頻服務提供者排序價格為當前時段調頻市場出清價格;調頻市場出清價格上限不超過15元/MW。
調頻服務費用分攤者包括參與現貨市場的燃煤機組、新能源場站、獨立儲能及虛擬電廠,現貨市場試運行初期,調頻輔助服務費用暫不向用戶側進行分攤。
《吉林省現貨電能量市場交易實施細則》提到,其中,獨立新型儲能可作為市場主體;配建新型儲能與所屬經營主體視為一體,接入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可被電網監控和調度,具有法人資格時可選擇轉為獨立儲能項目,作為經營主體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獨立儲能的準入值為5MW/2h。
電能量市場日前/實時市場出清價格上下限范圍為0-1500元/兆瓦時。
獨立儲能可按自然月自愿選擇通過“報量報價”的方式全電量參與日前現貨市場;或以“報量不報價”的方式自主決策充放電功率曲線在日前現貨市場中優先出清。
獨立儲能按照中標調頻容量、實時荷電狀態參與調頻市場,不再參與現貨市場,在調頻實際調用過程中,根據AGC實際調頻需求調整儲能充放電及荷電狀態。
日充放電轉換次數,即獨立儲能每日參與現貨市場優化過程中的充放電狀態轉換允許次數約束。獨立儲能在現貨市場優化過程中充電、放電累計容量達到200%最大允許荷電狀態記為一次日充放電轉換。
“報量不報價”參與市場的獨立儲能、負荷型虛擬電廠在日前現貨市場中優先出清,不參與市場定價。
獨立儲能日內原則上應執行日前充放電計劃曲線,在實時現貨市場中優先出清,不參與市場定價;參與調頻市場的獨立儲能實時跟蹤調頻指令。
獨立儲能在優化時段初始時刻和結束時刻的荷電狀態需要滿足儲能上一個優化周期末尾和獨立儲能申報的參數。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試行4.0版)》 意見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全面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體改〔2025〕394號)文件要求,省能源局組織編制了《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試行4.0版)》。包括《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和《吉林省電力市場注冊管理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中長期交易銜接實施細則》、《吉林省現貨電能量市場交易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輔助服務(調頻)市場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市場結算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零售市場管理實施細則》、《吉林省電力市場計量管理實施細則》。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此次征求意見的時間是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相關意見建議請通過電子郵件反饋。
電子郵箱:liujunnan824@163.com
附件:《吉林省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配套實施細則(試行4.0版)》.pdf
吉林省能源局
2025年11月10日







